2008年7月2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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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方该对“虎照”涉案官员立案侦查
吴杭民

  陕西省政府新闻办正式公布了“华南虎照片”的调查结果,证实照片上的“华南虎”是纸老虎。但对于调查及处理结果,许多人并不满意。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李贵方认为,“虎照”事件中涉及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,是否涉及刑事责任,是否有人要按玩忽职守罪被追究,关键在于怎样理解和评价“虎照”事件的损害后果(6月29日新华社)。
  造假者周正龙已被逮捕,陕西省林业厅和镇坪县13名相关公务人员受到的则是开除、撤职、免职、记过等行政处分。而相关公务人员的这个处理结果,恐怕正是“许多人并不十分满意”之处。正如郝劲松所说:华南虎事件显然涉及官员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,并让国家遭受重大损失;令政府诚信受到重创,显然是情节特别严重,只是给予行政处罚,无法服众。
  根据刑法规定,玩忽职守罪,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,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,致使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。李贵方就认为,虽然此事造成的直接人身或经济损失不明显,但从负面社会舆论严重、政府形象受损的角度看,应该认为“虎照”事件产生了严重恶劣的社会后果。而且,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》中明确,严重损害国家声誉,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属于重大损失。
  综观整个“虎照”事件,在一个农民的个人行为被草率、荒唐地上升为政府行为的过程中,有公务人员“以时间不够用、家里有事为由,没有去拍摄现场进行勘验核实,且谎称已对拍摄现场进行了勘验核实,并虚拟了勘验报告,发布了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”;有公务人员“既没有组织对照片真伪进行科学鉴定,也没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拍摄现场进行核实,草率认定虎照为真,并主持会议研究筹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给周正龙奖励等事项”;还有公务人员“听了汇报和看了虎照后,草率认定虎照为真,并同意召开新闻发布会和给予周正龙奖励”……正是这一环接一环的玩忽职守行为,导致了“虎照”事件离奇上演并登台近9个月之久,最终让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蒙羞。
  现在,这些公务人员的行为到底有罪还是无罪,公众对此是存疑的。“虎照”事件能否有个令人信服的结局,关键也在于此。这个时候,司法不能缺位。按照法律规定,玩忽职守罪应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。因此,在行政调查的基础上,检察机关应立案调查“虎照”事件中的涉案官员,甄别其中的罪与非罪,给公众一个司法层面的交代。至于人们所关心的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,在必要的情况下,不妨采取异地查处的方式,使司法调查更加独立、公正、公开,让“虎照”事件真正真相大白。